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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出台促就业政策 招用劳动力可奖万元

2014-04-01 15:08: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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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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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长补贴年限,扩大补贴范围,增加创业补贴项目。近日,丰台区出台《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若干意见》,对招用劳动力后开展上岗培训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人的培训补贴由此前的400元提高到800元。创业且安置2名以上丰台区劳动力就业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新政策还增加了不少鼓励自主创业的补贴项目,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场地租赁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三个方面给予扶持。对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取得了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了市财政部门给予50%贴息的,区财政再给予两年的50%贴息,实现贷款“零利率”。


  对在丰台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租赁场地实现创业的,在创业后两年内给予20平方米的租赁费用补助,每平方米每天补助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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