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区高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学校集中办理就业手续后仍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各高校转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代管。按照现行规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办理期限为两年(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在档案管理期间为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相关服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由中心为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转档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转档手续须持下列材料: (一)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盖章要求:若单位接收档案,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若单位无存档职能,单位上级意见栏还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章); (二)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 (一) 必须符合人事档案在中心管理且是正式党员的条件; (二) 本人须持题头开具到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党委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寸照片2张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若您已办理了出国留学(即不再属于未就业毕业生范畴),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到中心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代办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 四、办理其它证明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公证证明须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 五、 其它服务请登陆北京毕业生网站查询,网址:www.bjbys.net.cn 咨询电话:62033585 62023695 温馨提示:毕业生超过就业报到证办理期限,将按照有关规定,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办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介部门。 办公地址: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14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对面,路东)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代理部北楼一层108室
★为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乘坐22、38、47、345、618、626、645、709、726、815、826、919、939路在师范大学站下车,向北20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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