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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2008-5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也是"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北京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师资力量雄厚,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2002年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一起列为国家和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校之一。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现有行政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社会保障学、土地资源管理学、系统理论等博士点招生;硕士学位专业10个: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图书馆学、情报学、系统工程,另有MPA专业硕士点。其中系统科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学科。著名的管理学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担任管理学院院长。学院还聘请著名经济学家李京文、吴敬琏等为兼职教授。管理学院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者,现有教授20人,95%以上教
师拥有
博士学位,每年承担着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在内的各种科研项目几十项。 
    北京市教委直属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教育人才培训中心和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合作举办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二、专业方向与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扎实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经济学和教育领导科学的高级专门人才。提高教育管理工作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决策能力;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能够从事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及领导工作。 
    招生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扎实丰富的管理学和心理学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能力,能够从事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与领导工作。

三、招生对象、名额、入学方式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大中专学校、中小学校长、教师、教学管理工作者及各级培训机构负责人,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招生对象:各级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对该专业课程有继续教育或系统学习及知识更新需要的人士。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按国务院关于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用另行交纳。 
    招生人数:每期每班不少于40人。 
    入学方式:本人提交申请,经北京师范大学资格审查合格后免试入学。

四、学习时间和形式 
    1、学习时间:一年半,学员修满规定的32学分,成绩合格,即可结业。 
    2、学习方式:学习方式灵活多样 , 例如周末学习、会议交流、利用寒暑假授课、组织参观以及其他形式的学习访问和实地考察。课程安排以面授为主、自学和网上辅导相结合。

五、课程设置(11门+整合项目)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学分)、宏观经济学(3学分)、教育学管理(3学分)、公共关系学与危机管理((3学分)、领导科学与艺术(3学分)、组织行为学(3学分)、教育管理学(3学分)、教育法与教育政策(3学分)、人力资源管理(3学分)、教育发展战略(2学分)、教育经济学(3学分)以及整合项目:前沿讲座----学校经营管理专题(战略计划、学校预算、财务及其报告)、教育考察、结业论文。(注:此为优化课程,学院有可能对部分课程进行调整。) 
    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包括:
管理经济学(3学分)、管理学(3学分)、公共行政学(3学分)、政治学(3学分)、公共关系学与危机管理(3学分)、组织行为学(2学分)、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科学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3学分)、行政法学(3学分)、领导科学(3学分)、人力资源管理(3学分)、整合项目1-前沿讲座、整合项目2-大作业、结业论文。(注:此为优化课程,学院有可能对部分课程进行调整。)

六、师资队伍 
    由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学校相关院系及北大、清华、人大教授和从事教育领导岗位的高级实践型管理专家授课。

七、教学特点、考核方式 
    理论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强调研讨与交流互动;介绍学校管理新理念。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内修完所学课程,通过考试(开卷、闭卷或撰写论文)取得相应学分,并通过社会实践考核合格或发表一篇以上科研成果。

八、证 书 
    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并附考试成绩单)。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通过同等学力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北师大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暂行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当年公布的《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考试和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缴纳。

九、收费标准 
    学费13800元(包含教材讲义费),报名费150元,以上费用均须一次性交清。

十、开课时间 
    集中授课班:2009年1月开课,分寒暑两季上课。

十一、报名 
    报名时由本人申请,填写报名表、本人一寸同版照片四张、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费、报名费及教材讲义费;注册报到时须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报名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6号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14号北楼303室 
    联系电话: 010-68988983 68988812 传真:68988983
老师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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