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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8年人才招聘公告

2018-03-20 10:42:26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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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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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学校现有10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单位,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测绘工程、自动化。学校设有研究生院,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5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和8个工程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拥有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在2012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学科评估中,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名列第9名,城乡规划学名列第12名,风景园林学名列第15名。


  学校名师荟萃、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工1010人,其中专任教师657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23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6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77人,教授107人,博士生导师24人。拥有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北京学者2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杰出人才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1人,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才8人,北京市长城学者8人,北京市科技新星8人,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拔尖个人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教育部、住建部专业指导和评估委员会委员9人,省部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学术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80余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拔尖团队、北京市教委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管理创新团队等各类团队28个。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校2014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近年来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9项,其中一等奖13项。学校是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高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土建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等10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另有4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2个市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1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95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和首都高校“挑战杯”、“创青春”等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4项、省部级以上奖励743项。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提质、转型、升级”的工作方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内涵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增强学校的办学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以首善标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上层次、上水平,向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式、创新型大学的宏伟目标奋进。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一)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登陆北京建筑大学招聘系统(www.edu.cn/bucea)在线投递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职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


  三、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


  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简历初步筛选,并负责组织通过初选人员的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体检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查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考查情况,经院(部)务会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相关考核材料一并交人事处。人事处对各用人单位送交的进人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中发现的问题,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或补充。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人事处将拟接收人员情况提交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人事处将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将校长办公会审批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同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学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源路15号


  邮编:102616


  网址:www.bucea.edu.cn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系人:赵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8年3月14日


  附件:部门岗位申请信息

序号申请部门招聘种类岗位名称岗位类别拟招人数专业要求学位要求
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3建筑学、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一般教师(管理)规划系教师1建筑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2建筑学、规划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建筑系教师2建筑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5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务秘书教辅1英语、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6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材料工程系教师教师1材料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7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地下工程系教师教师2岩土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8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建筑工程系教师教师2土木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9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材料工程教师学科带头人1材料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10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后道路桥梁工程系博士后博士1道路桥梁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1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道桥实验室实验员教辅1道路与铁道工程硕士学位及以上
1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后建筑工程系博士后博士1土木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1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道路桥梁工程系教师教师2桥梁与隧道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14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交通工程系教师教师1交通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15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辅1暖通方向或市政环境方向硕士学位及以上
16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师1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17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专业教师教师1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18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博士后博士后博士1清洁供热与城市能源博士学位及以上
19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博士后博士后博士1市政/环境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20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师1本科为化学专业博士学位及以上
21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学科带头人1测绘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22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师1测绘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23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学科带头人1摄影测量与遥感博士学位及以上
24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博士后教师博士1摄影测量与遥感博士学位及以上
25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学科带头人1地理信息系统博士学位及以上
26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师1地理信息科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27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博士后教师博士1测绘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及以上
28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师1遥感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及以上
29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自动化专业教师教师1自动化博士学位及以上
30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专业教师教师1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3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教师教师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3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师学科带头人1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博士学位及以上
3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专业实验师教辅1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硕士学位及以上
3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后博士后博士1自动化、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35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师1车辆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36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博士后教师博士1车辆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37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1机械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38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实验中心教师教师1车辆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39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教师教师1机械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40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工程管理系教师教师1法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及以上
41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工程管理系教师教师1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及以上
42理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数学系教师教师2数学博士学位及以上
43理学院一般教师(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教师教师1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及以上
44理学院一般教师(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师教师1电子信息 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及以上
45马克思主义学院一般教师(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师2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历史学-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及以上
46图书馆一般教师(管理)图书馆图书与情报专业人员教辅1图书情报/采访/图书编目/情报学硕士学位及以上
47学报编辑部一般教师(管理)校学报编辑岗职员1土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48工程实践创新中心一般教师(管理)电工电子实验室教辅教辅1电气工程\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路与系统硕士学位及以上
49学生工作部一般教师(管理)学生辅导员学生辅导员3工科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50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一般教师(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科员)职员1法律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51科技处一般教师(管理)科技处综合管理办公室科员职员1不限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52科技处一般教师(管理)科技处创新管理办公室科员职员1不限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53人事处一般教师(管理)职员岗职员1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54财务处一般教师(管理)财务处会计核算岗职员3会计、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55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一般教师(管理)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职员职员1经济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及以上
56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一般教师(管理)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职员职员1暖通、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工程管理硕士学位及以上
57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一般教师(管理)国际教育管理岗职员1英语、法语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58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一般教师(管理)信息平台研发岗教辅2计算机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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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广大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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